為進一步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鹽城市中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26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鹽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http://wsj.yancheng.gov.cn)及我院網站上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鹽城市中醫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四)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表》中寫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五)具備《招聘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2.《招聘崗位表》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且學歷學位證書上畢業專業必須與應聘專業相一致。非2024屆畢業生報考時應具有學歷、學位證書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由畢業院校(科研機構)出具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的書面證明,視為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其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專業參考目錄,及其所學課程、研究方向、論文等材料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七)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對象”)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2024年10月1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4月5日9:00-2024年4月11日17:00。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通過“鹽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招聘系統”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線上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zp.ycwsjk.cn/zhaopin/index.html。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所需材料:①《鹽城市中醫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③身份證掃描件;④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方向證明等掃描件,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2022年、2023年畢業生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原始的空白《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24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⑤其他材料:崗位報名需要的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掃描件。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察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招聘單位根據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并及時反饋。應聘人員應在報名結束前登錄系統查詢審核結果,沒有收到審核結果的,應聯系招聘單位了解審核情況。應聘人員如對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從收到審核結果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符合《2024年度鹽城市直衛生健康單位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中公布的緊缺專業崗位,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核準,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應聘人員對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和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方式、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考試??荚嚥扇I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予錄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提供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在職人員還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聘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若總成績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時間、方式、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考察標準參照鹽城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并根據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六、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七、咨詢、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0515-88166308,13961994604(鹽城市中醫院) 0515-88336054(鹽城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 0515-88238655(鹽城市紀委監委第十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附件:1.
鹽城市中醫院 2024年4月5日 (責任編輯:鹽城市中醫院辦公室) |